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福州市五四路 210 号国际大厦 22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杨艳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天敏先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董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艳女士、张天敏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同意增补黄慧湄女士、庄旭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年限已达到规定中的最长连续聘任期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开招标,会议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验证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05 万元(含税,含现有子公司和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人民币 4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45 万元(含税)。若公司 2024 年末审
计范围发生增减变化,授权公司经营层视情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同意聘任纪志国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
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210 号国际大厦 22 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