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为健全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同意聘任纪志国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
纪志国先生简历
纪志国,男,1984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0
年 6 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投资部项目主办,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主办、主管、经理助理,福建中闽能源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项目开发主管,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中闽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援疆挂职任
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9 月
任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1 月 15 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至今任公司首席合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