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16,672,371.56 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人民币(含税)。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1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全票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