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的低风险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已经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和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资金拟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的低风险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和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和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