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3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2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征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2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函询问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没有发生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征询,除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披露的《中闽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年1月23日和2月10日披露的《中闽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