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2-021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2 年 7 月 31 日 15:00 在福州山海大厦 12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金镖先生
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公司拥有的厂区周边五宗闲置工业出让地及地面
附着物由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进行收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现有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实现价值最大化,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
发展的需要,根据南平市城市建设规划,会议同意将拥有的厂区周边人工湖南侧
地块、木片堆场地块、储灰库地块、双氧水地块、环城路废纸堆场地块等五宗闲
置地块(为工业出让地,面积共计 184524.50 平方米)及地面附着物由南平市土
地收购储备中心进行收储,调整为经营性用地。截止 2012 年 7 月 17 日,上述五
宗 工 业 出 让 地 及 地 面 附 着 物 账 面 原 值 76,221,234.45 元 , 账 面 净 值
63,664,914.93 元。收储补偿价格将按照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
(闽武夷专评字[2012]第 264 号—第 268 号)作为补偿标准,上述五宗地块的土
地及地面附着物评估值为 6377.9599 万元。拟收储的五宗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1
面积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值
土地编号
(平方米) (元) (元) (元)
人工湖南侧地块[闽国用(2010)第 00444
22,120.00 10,169,267.47 6,616,140.66 7,321,632
号(该宗地的一小部分)]及地面附着物
木片堆场地块[闽国用(2010)第 00444 号
50,320.00 23,975,058.55 21,810,437.26 26,851,112
(该宗地的一小部分)] 及地面附着物
储灰库地块[闽国用(2010)第 00444 号
53,386.00 17,556,356.23 15,478,854.08 11,193,177
(该宗地的一小部分)]
环城路废纸堆场地块[闽国用(2006)第
26,666.00 15,035,128.40 10,779,948.41 11,959,129
1510 号] 及地面附着物
双氧水地块[闽国用(2011)第 00358 号] 32,032.50 9,485,423.80 8,979,534.52 6,454,549
合 计 184,524.50 76,221,234.45 63,664,914.93 63,779,599
上述五宗地块及地面附着物的收储和出让返还所获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
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发展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南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
心下属公司南平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收储协议。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公司拥有的 52380 亩消耗性林木资产作为抵押物
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会议同意将公司拥有的 52380 亩(其中
建阳市 31906 亩、建瓯市 12732 亩、武夷山市 7742 亩)消耗性林木资产作为抵
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5200 万元整,融资和抵押期限为 1 年。截止 2012 年 7 月 10 日,上述抵押物
账面价值 1377.59 万元,评估后评估价值为 8649.67 万元。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八月一日
2
闽武夷专评字(2012)第 264 号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一、估价委托方
南平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二、估价方: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 92 号实发大厦十层
房地产估价资质等级:甲级
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号:2012010
土地注册证号:B201235024 全省执业
组织机构代码证:70520707—9
法定代表人:方高葱
联系人:曾志强 手机:13055988009
三、估价对象
估价对象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坐落在 南平市延平区 滨江路
177号(人工湖南侧),总建筑面积850.49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面积22120.26平方
米等。详见“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清查评估明细表”。
四、估价目的
为确定拟收储房地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市场价值。
五、估价时点
本项目估价时点为2012年7月17日。
六、价值定义:
本次估价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㈠、公开市场
在该市场上交易双方是自愿地进行交易;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目的是追求各
自利益的最大化;交易双方掌握必要的市场信息;交易双方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
交易;交易双方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并了解交易对象,交易条件公开并不具有排
它性。
㈡、公开市场价值
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时,是指估价对象在公开市场条件下最可能实现的客
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本次估价的是估价对象在公开市场条件下,在估价时点所具有的物质实体
状态、权益状态及外部经济环境下,在满足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于估价时点
的市场价值。
七、估价依据
1、本次估价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⑸、《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
⑹、《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
⑺、《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 版)》、《福建省建装饰装修工程耗
费量定额(2005 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综合单价表》;
⑻、《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平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
(南政综[2010]11 号);
⑼、南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⑽、南平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
2、本次估价采用的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3、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⑴、《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闽国用(2010)第 00444 号复印件
⑵、评估申报明细表。
4、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掌握的有关资料:
南平市房地产市场信息
八、估价原则:本估价报告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下结合估价目的
对估价对象进行估价。具体依据如下估价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合法原
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谨慎性原则。
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要求估价机构和估价师站在中间的立场上评估
出对各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公平合理的价值。
2、遵循合法原则:是指房地产估价对象必须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确认和保
障的合法使用的房地产。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
3、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是指估价对象的一种最可能的使用,这种最可
能使用是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能使估
价对象产生最高价值的使用。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当估价
对象已做了某种使用,估价时应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对估价前提做出下列之一
的判断和选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⑴保持现状前提:认为保持现状继续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保持现状继续
使用为前提估价;
⑵转换用途前提:认为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转换用途后
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
⑶装修改造前提:认为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
以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
⑷重新利用前提:认为拆除现有建筑物再予以利用最为有利时,应以拆除
建筑物后再予以利用为前提估价;
⑸上述情形的某种组合。
4、遵循替代原则:是指同一市场上具有相同使用价值和效用的商品,其价
格趋于一致。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5、遵循估价时点原则:是指必须把委估房地产置于市场某一时点进行估价。
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九、估价方法
估价方法通常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及假设开发法等四种基本估价
方法。通过实地勘察和对周边区域的调查并分析有关资料之后,根据估价对象的
特点和实际情况,考虑本次估价对象为工业性生产用房及办公用房,同一供需圈
无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且与估价对象相类似工
业性房地产租赁市场不活跃,其客观租金难以取得,故也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估
价;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