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股票简称:福建南纸 编号:2004-011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5月21日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整体出售泉州纸
板厂分部和泉州市民政造纸厂分部的议案》,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评估基准日:2003年11月30日),公司拟整体出售泉州纸板厂分部和泉州市民政
造纸厂分部的净资产合计为40,880,767.77元,资产评估业经福建省财政厅备案核
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5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
根据国家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和
福建省政府对国有资产出售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
整体出售泉州纸板厂分部和泉州市民政造纸厂分部资产委托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
限公司采取拍卖方式进行。本次资产转让拍卖会于2004年5月26日在福州市五四
北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大厅举行,泉州市辉翔物
资回收有限公司以最高竞价人民币4790万元竞得本次资产转让标的。公司当场与
买受人泉州市辉翔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交易机构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签订
了《资产转让合同》,转让价格:以竞标价人民币4790万元作为公司本次资产转
让标的的总价款;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转让标的价款的50%,剩余款项在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即2004年11月25日前)付清
,每月等额支付;公司在足额收到全部转让标的总价款后,给予办理转让标的过户
手续。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出售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有利于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决策和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体现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