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拟授权公司经理层讨论决定,聘期 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 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 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3
人,从业人员 5,774 人,注册会计师 1,18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3. 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收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建斌,自 2007 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 20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甜女士,自 2005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庞甜女士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小珠,自 2014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周小珠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工
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22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8 万元,
合计人民币 305 万元(含税),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相比略有下降。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