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8 名董事全
部参与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数,下同)实现净利润 810,921,030.71 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767,137,295.53 元,计提盈余公积 81,092,103.07 元,减 2022 年度现金分红
392,212,574.64 元,加其他 2,046,845.20 元,公司 2023 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总计为 1,106,800,493.73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514,882,622.59 元,盈余公积余额为 383,116,961.27 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多年来持续发展的累积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522,950,099.52 元 。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实 施 后 公 司 仍 有 未 分 配 利 润
583,850,394.21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议案需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项目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经营现状,为适应市场的变化的需要,2024 年,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决策、谨慎投资的原则,拟定公司项目综合投资总额不超过 38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并购、资产收购、合作经营、债权重组、股权或债权交易方式等。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以下相关机构执行 2024 年度项目综合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在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且不超出上述项目综合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的投资项目,并自主签署相关协议。如超过上述投资计划总额的,按照现行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香江控股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三、同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