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0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34,201,4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72%,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22 元/股,
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88 元/股,交易总金额为 71,102,050.34 元,不含印花
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下限为25,468,361 股,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5%;上限为 50,936,721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0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5,790.38 万元,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0-04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为 B882780435。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香江控股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5)。
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7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055,88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2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18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724,195.8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1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4,201,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2%,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2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88元/股,交易总金额为71,102,050.3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