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9-06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转送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南方香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穗通定增 333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鹰基金”)、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云栖 3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元顺安”)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南方香江、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志强、翟美卿夫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南方香江本次受让上述股份后 6 个月内不能减持。
一、本次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南方香江与金鹰基金、金元顺安于2019年9月1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每股 2.52 元的价格分别转让其持有的 118,090,433 股、118,090,400 股公司股份给南方香江,南方香江合计受让股份总数为 236,180,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5%,股份转让价
款合计 595,175,699.1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临 2019-052 号《香江控股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份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收到南方香江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南方香江,具体股份变化情况
见下表:
股东名称 股 份 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类
南方香江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人民币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集团有限
普通股
公司 1,084,438,528 31.935% 1,320,619,361 38.890%
注:公司最新总股本为 3,395,781,424 股。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