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天坛生物 编号:2022-012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
双桥路乙2号院1号办公楼三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京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有效。与会监事共同审议了会议提出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程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换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1,373,174,615 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分红总金额 137,317,461.50 元(含税);
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股本 274,634,923.00 股,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利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2022-013)。
七、审议通过《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按照监管要求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服务的金额不超过 17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企
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22 年度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18)。
十一、 审议通过《2021 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运作较为规范;
(二)2021 年度,董事会通过的有关资产处置、投资等相关议案依据充分,符合国家对上市公司财务核算的有关要求,决议程序合法。
(三)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与关联企业交易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评价是客观和真实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公司 2022 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简历
程坦:男,1978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2 月就职于武汉生物制品研
究所财务部;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广州紫砂电器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历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财务部主管、经理助理、副经理等职,其间曾兼任行政管理
党支部组织委员;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17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期间兼任第一党支
部书记;2021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