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1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董事
会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第六章第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第六章第
一节的内容适用于独立董事。担任公司 一节的内容适用于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独立董事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 (二)具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所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 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验; (五)在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不超过
(五)在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不超过 五家。
五家。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