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 2011-5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3:30 时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衢州)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杜世源先生主持。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467,253,16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885,574,000 股的 52.7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
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
意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后,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做出大会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
案。
表决情况:8,183,35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关联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回避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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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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