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 2021-12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康会云,2000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迟 国 栋,201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
合计 80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0 年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 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 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会议审议,全票
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