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6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出席董事 8 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5,702,453.59 元,每股收益 0.1020 元;2023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4,271,405,755.90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427,140,575.59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7,548,747,587.27 元,2023 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393,012,767.58 元,资本公积金 13,841,873,578.30 元。
结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建议,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055 元(含税),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217,764,145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2,197,702.80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8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为:1.独立董事 2024 年
度津贴标准为 16 万元整(税后)/年,按季度平均发放。2.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 140 万元、绩效年薪 60 万元。3.在公司
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 136.50 万元、绩效年薪 58.50 万元。4.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本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项,8 名董事进行了回避,一致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确定的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为:1.在董事会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其在董事会担任的相应职务发放。2.仅担任公司行政职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 95.90 万元、绩效年薪 41.10 万元;其中:在下属煤炭主体企业担任董事长的副总经理基本年薪 120 万元、绩效年薪 72 万元。3.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二)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上第(一)至(四)项、第(六)、(七)、(十二项)报告和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听取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以下事项: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9.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