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获得债权人会议
表决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永泰科技”)与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永泰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五家公司(以下合称“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尚需获得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裁定批准。
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绩稳定增长,发展持续向好。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2021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债务化解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实质性合并重整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现将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合并重整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情况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永泰集团转发的南京中院(2021)
苏 01 破 4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对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 时 15 分,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
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将依法向南京中院提
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永泰科技、永泰集团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绩稳定增长,发展持续向好。
2、通过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将妥善化解其债务问题,恢复其稳定发展,并将对本公司信用恢复、对外业务合作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
3、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尚需获得南京中院裁定批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