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040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7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出席董事 8 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0,175,491.10 元,每股收益 0.0113 元;2019 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0,247,367.38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213,580,488.50 元 , 2019 年 度 末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66,666,878.88 元,资本公积金为 9,805,470,542.91 元。
因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形成债务问题,为加快解决债务问题,化解债务风险,保证偿债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
务。
五、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
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
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6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60 万元。
七、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具体实际,预计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预计 实际 存在较大差异
类别 金额 发生额 的原因
房产租赁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1,000 663
工程监理 江苏国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53 因经营需要开展
车辆租赁 北京新旅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28 因经营需要开展
资金拆借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100,000 - 因控股股东产生流动性困
-资金拆入 难,故未按预计金额拆借
新疆新投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因商品贸易市场变化及周
商品贸易 及其所属企业 60,000 33,999 转资金安排,未能按计划
实施
合 计 161,000 34,743
2、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2019年度 本年预计额与上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占同类 年初至年报 占同类 年实际发生额存
类别 预计 业务 披露日已发 实际 业务 在较大差异的
金额 比重 生金额 发生额 比重 原因
房产租赁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1,000 100% 221 663 100%
资金拆借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正处于化解
-资金拆入 及其附属企业 100,000 100% - - - 债务问题关键阶
段,资金需求较大
本年将充分利用
新疆新投能源开发 双方资源优势,且
商品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 80,000 100% 0 33,999 100% 双方已初步达成
所属企业 年度合作意向,预
计业务规模将显
著提升
合 计 181,000 - 221 34,662 -
3、关联业务说明
(1)房产租赁业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租用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泰集团”)房产用于办公使用。
(2)工程监理业务:公司所属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国信
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监理服务。
(3)车辆租赁业务:公司所属子公司租用控股股东永泰集团董事原兼职关
联方北京新旅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用于办公使用。
(4)资金拆借-资金拆入业务:永泰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向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提供无息资金拆入。
(5)商品贸易业务:公司所属企业新投华瀛石油化工(深圳)股份有限公
司与其持股 49%股东的控股股东新疆新投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开展石化等商品贸易业务。
八、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
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
《通知》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
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