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1-075
永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八 届董事会第 二十 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金余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
参加会议董事 8 人。现场会议在山西省灵石县灵保国际花园 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 3 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
员列席了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
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收购灵石县力源煤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煤炭主营业务,拓展公司的煤炭洗选深加工业务,增加煤
炭铁路外运渠道,扩大煤炭洗选能力,提高公司煤炭质量和附加值,提升公司经
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山西
灵石华瀛天星柏沟煤业有限公司以现金 9,200 万元收购自然人任晓旭、任涛波、
霍晓杰合计持有的灵石县力源煤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
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