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形
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
证券”)3000万股股份。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无确定对象。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评估报告确定本次挂牌价格不低于3.03元/股。
本次交易最终成交价格以摘牌价格为准,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湘财证券部分股权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同意该股权以不低于评估价格公开挂牌转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是公开挂牌转让,因此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理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注册资本:3,683,129,755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项目名称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6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 24,082,186,639.53 21,736,693,716.15
负债 15,978,063,570.73 14,191,463,202.88
股东权益 8,104,123,068.80 7,545,230,513.27
项目名称 2017年年度(经审计) 2018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48,286,586.71 569,223,579.95
营业支出 801,478,097.79 462,623,735.40
利润总额 564,970,847.07 130,310,480.91
净利润 429,941,767.70 116,115,549.47
四、本次资产处置的方式、定价原则
(一)处置方式: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二)定价原则:以不低于评估价的价格进行公开挂牌。
(三)定价依据:由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8]第376号),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结论:1、市场法评估结论:每股评估值为3.03元,与账面每股价值0.1548元相比,每股增值2.88元,增值率1861.00%。
2、成本法评估结论:根据湘财证券公布的2018年半年报,华升股份持有湘财证券的1.80%股权投资每股评估值2.06元,与每股账面价值0.1548元比较,增值1.9052元,增值率1231.00%。
3、评估结论的选择
由于成本法评估值是按照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金额确定的,账面资产一般是以历史成本计价,不能反映现实价值。且成本法是以企业要素资产的再建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且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资产,如企业管理的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
市场法是根据对比上市公司近期交易价格以及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投资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这个评估值具有市场现行价格属性。
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因此我们认为市场法评估结果,更符合这次评估目的。最终以市场评估结果每股3.03元,做为华升股份持有湘财证券的1.80%股权投资的每股评估值。
1、公司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湘财证券3000万股股份,尚不能确定受让方。待受让方确定并签订交易合同后,公司将补充披露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挂牌、合同签订及股权过户等相关事项。
六、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公司生产经营和升级改造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2、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收益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七、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定价合理,并采取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