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已分别披露了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诉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赵小强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联安基金”)诉厦门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简称“圣达威”)、华创证券纠纷案,现将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华创证券诉美盛控股、赵小强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
日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黔民终 309 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如下:
维持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 01 民初 1459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融资本金、第三项律师费用;变更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 01 民初 1459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变更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 01 民初 1459 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华创证券对美盛控股提供质押的美盛文化(002699.SZ)质押股票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对本判决一、二项所确定的债权优先受偿”;变更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 01 民初 1459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赵小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本判决一、二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华创证券的其余诉讼请求。
二、国联安基金诉厦门圣达威、华创证券纠纷案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闽民终 13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本案发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述案件预计对上市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