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2号)文批准,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102,56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9,9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4,5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0,000.00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169,999.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2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了川华信验(2014)65号《验资报告》。
2020年1—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资金718.1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11.81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592.2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879.20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4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6万吨/年塑料建材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此次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1,803.9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 截止日余 备注
额 额
华夏银行保定分行营业 13850000000610950 19,516.99 0.00 已销户
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人民币22,316,346.00元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本次置换金额(元)
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及补偿费 14,238,756.00 14,238,756.00
项目建设厂房构建材料费 6,597,664.00 6,597,664.00
项目设计、勘察等其他费用 1,479,926.00 1,479,926.00
合 计 22,316,346.00 22,316,346.00
经公司 201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2,316,346.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川华信专(2014)333
号《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同时,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等事宜的核查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4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 6 万吨/年塑料建材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此次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 1,800.89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1,803.99 万元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华创阳安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创阳安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华创阳安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516.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8.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592.20
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项目可
承诺投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资项目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4)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如有) 额 (1) 金额(2) 差额(3)= =(2)/(1)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2)-(1) 期 化
6 万吨/
年塑料 -924.79 95.26 2018年 否
建材建 19,516.99 19,516.99 718.10 18,592.20 12月 — —
设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