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 2020-073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刘江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第
一大股东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从 6.49%减少至 4.99999%,不再是公司 5%以上股东。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创阳安”)于2020年10 月12日收到股东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华创阳安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2020年8月29日至2020年10月9日期间,刘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962,11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49%。本次权益变动前,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12,939,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有公司股份86,977,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刘江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再是公司5%以上的股东。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刘江
信息披
露义务 住所 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西街 8 号
人 权益变
动时间 2020 年 8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
权益变 减持方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
动明细 式 (元/股) (股) 例
大宗交 2020 年 9 月 3 日 13.96 449,434 0.03%
易
大宗交 2020 年 9 月 4 日 13.96 15,435,534 0.89%
易
大宗交 2020 年 9 月 17 日 12.77 1,960,000 0.11%
易
大宗交 2020 年 9 月 18 日 12.77 5,068,242 0.29%
易
集中竞 2020 年 9 月 23 日 12.80-13.01 964,300 0.06%
价交易
集中竞 2020 年 9 月 29 日 13.007 30,000 0.002%
价交易
集中竞 2020 年 9 月 30 日 12.395-12.71 741,700 0.04%
价交易
集中竞 2020 年 10 月 9 日 12.68-12.74 1,312,900 0.08%
价交易
合 计 - - 25,962,110 1.49%
1、刘江先生为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刘江先生上述减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集中竞
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实施。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情形,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变动情况
股东 股份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累计减持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本比例 本比例 比例
无限
刘江 售条 40,303,210 2.32% 25,962,110 1.49% 14,341,100 0.82%
件股
份
和 泓 无限
置 地 售条
集 团 件股 36,849,711 2.12% 0 0.00% 36,849,711 2.12%
有 限 份
公司
贵 州
燃 气 无限
集 团 售条 35,786,898 2.06% 0 0.00% 35,786,898 2.06%
股 份 件股
有 限 份
公司
合 计 - 112,939,819 6.49% 25,962,110 1.49% 86,977,709 4.99999%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
2、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刘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0/4/10~2020/10/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4,791,132 股,即
不超过总股本的 2%(详见公告临 2020-025 号)。截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减持
计划期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86,977,7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创阳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