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 2020-056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硕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 335,932,3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1%,其中:新希望化工持有公司 187,233,501 股(司法划转取得股份 123,130,937 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 64,102,5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6%;南方希望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111,524,1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北硕投资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7,174,7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9 日、7 月 6 日披露了股东新希望化工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及减持股份进展的说明公告,新希望化工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0/4/30~2020/10/2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34,791,13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7,395,566 股。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 1%
的提示性公告及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新希望化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17,395,4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
日前,公司收到股东新希望化工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尚未实施完毕,进展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例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 5%以上第一大 64,102,564 股
187,233,501 10.76%
限公司 股东 司 法 划 转 取 得 :
123,130,937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187,233,501 10.76% 刘永好先生控制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111,524,163 6.41% 刘永好先生控制
第一组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
37,174,721 2.14% 刘永好先生控制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335,932,385 19.31% —
刘永好先生为新希望化工、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
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三家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减持期间 方式 区间(元/ (元) 量(股) 持股
股) 比例
新希望化工 2020/5/20 ~ 集中 11.63
投资有限公 17,395,490 1.00% 2020/7/14 竞价 -15.57 227,271,777.56 169,838,011 9.76%
司 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导致控
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新希望化工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