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编号:临 2020-049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8.83%减少至 7.47 %。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收到股东
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股份减
持达到 1%的告知函》。2020 年 3 月 3 日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期间,刘江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74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刘江
信息披
露义务 住所 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西街 8 号
人 权益变
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7 日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
式 (元/股) (股) 例
权益变 集中竞 2020 年 6 月 17 日 11.89 100 0.00001%
动明细 价交易
大宗交 2020 年 6 月 17 日 11.63 17,100,000 0.98%
易
合 计 - - 17,100,100 0.98%
(二)一致行动人
名称 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 10 号 3 号楼一层 310 室
义务人
权益变 2020 年 3 月 3 日—4 月 17 日
动时间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份数 占总股本
式 间(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 2020 年 3 月 3 日— 13.62-14.61 1,870,000 0.11%
权益变动 价交易 2020 年 3 月 13 日
明细 大宗交 2020 年 4 月 17 日 10.50 4,771,600 0.27%
易
合 计 - - 6,641,600 0.38%
1、刘江先生为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2020 年 3 月 17 日分
别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和泓置地上述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根据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刘江先生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集中竞
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刘江先生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根据减持计划实施。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情形,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刘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江 无限售条 74,349,442 4.27% 57,249,342 3.29%
件股份
和泓置地集 无限售条 43,491,311 2.50% 36,849,711 2.12%
团有限公司 件股份
贵州燃气集 无限售条
团股份有限 件股份 35,786,898 2.06% 35,786,898 2.06%
公司
合 计 - 153,627,651 8.83% 129,885,951 7.47%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刘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0/4/10~2020/10/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4,791,132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2%(详见公告临 2020-025 号)。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