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业务始于 1980 年,1998 年由厦门建发
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并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省厦
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 号建发国际大厦 29 层。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供应链
运营业务与房地产业务两大主业。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3,869,024.59 4,760,262,584.25 4,857,961,239.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780,758,914.69 4,236,737,942.93 4,331,070,952.8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432,949,487,507.93 337,238,672,648.40 280,381,790,726.29
营业收入增长率(%) 28.38 20.28 28.26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总资产 387,156,815,743.03 298,219,440,014.22 219,993,396,630.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386,843,908.16 32,716,666,307.86 29,241,354,568.78
资产负债率(%) 77.77 77.62 74.98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1.68 1.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1 15.86 18.41
每股净资产(元/股) 13.41 11.54 9.72
注:上表中 2018 年资产负债率来源于公司披露的《建发股份 2018 年年度报告》,其他数据
均来源于公司披露的《建发股份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郑永达先生,董事黄文洲
先生、王沁先生、叶衍榴女士、林茂先生、陈东旭先生,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
林涛先生、陈守德先生。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林芳女士,监事邹少
荣先生、李智先生。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分别是:林茂先生、陈东旭先生、王志兵先生、
江桂芝女士、许加纳先生。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1、本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公
司的高质量和长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文,以下简称“《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以下简称“《171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订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2、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
内。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向 278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2,835.2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前述 2,835.20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完成前述 1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与公司
正在实施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分别系根据公司各个阶段的需求制定方案并执行。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14,317.11 万股,总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86,342.253 万股的 5.00%。其中,首次授予11,453.69 万股,约占拟授予股数总额的 80.00%,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286,342.253 万股的 4.00%;预留授予 2,863.42 万股,约占拟授予股数总额
的 20.00%,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86,342.253 万股的 1.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2,835.20 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4,317.11 万股,合计共 17,152.31 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86,342.253 万股的 5.99%。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175 号文》《171 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066 人,具体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所有参与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批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总股本的比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 权益数量的比例 例
股)
郑永达 董事长 60 0.42% 0.02%
叶衍榴 董事 60 0.42% 0.02%
林茂 董事、总经理 60 0.42% 0.02%
陈东旭 董事、副总经理 60 0.42% 0.02%
王志兵 副总经理 60 0.42% 0.02%
江桂芝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 0.42% 0.02%
许加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0 0.42% 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11,033.69 77.07% 3.85%
(1,059 人)
预留 2,863.42 20.00% 1.00%
合计 14,3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