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75228 债券简称:20 建发 Y1
债券代码:175878 债券简称:21 建发 Y1
债券代码:188031 债券简称:21 建发 Y2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 建发 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 建发 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 建发 Y2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5 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862.42 万股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5月11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63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之后,在缴款环节,原确定的322名激励对象中有1人即将离职,公司取消了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登记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22名变更为321名,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63.42万股变更为2,862.42万股。公司本次实际向321名激励对象授予2,862.42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5、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对象共321人,授予数量2,862.42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预留授予权益数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2,862.42 100% 0.96%
(321 人)
预留授予合计 2,862.42 100% 0.9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限售。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预留授予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限制性 3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为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预留授予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限制性 3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为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预留授予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限制性 34%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为止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2024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
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2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1.25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
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预留授予的 (2)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2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90%。
(1)2023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1.30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
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预留授予的 (2)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4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3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90%。
(1)2024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1.35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
预留授予的 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4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低于90%。
注:1、同行业公司按照证监会“批发与零售业-批发业”标准划分,对标企业选取该行业分类中与公司主营业务较为相似的 A 股上市公司且不包括“ST”公司,再加入主营业务相近的厦门象屿。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行业样本出现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证监会行业分类发生变化等情况,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公司董事会将剔除或更换该样本。
2、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公司在证监会的行业分类发生变化,则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变更后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更换同行业公司和对标企业。
3、每股收益是指基本每股收益。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增发、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行为,计算每股收益时,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作调整,以 2020 年底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
4、业绩考核目标相关财务数据均不含本公司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中的“后埔-枋湖旧村改造项目”和“钟宅畲族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称职及以上、待改进、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等级 称职及以上 待改进 不称职
个人解锁系数 1 0.8 0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考核达标,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锁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年度激励对象由于个人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361Z004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2 日止,公司已收到 321 名特定
增发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定向增发 2,862.42 万股限制性股票,发行价格 5.63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154,246.00 元(壹亿陆仟壹佰壹拾伍万肆仟贰佰肆拾陆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8,624,200.00 元(贰仟捌佰陆拾贰万肆仟贰佰元整),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32,530,046.00 元(壹亿叁仟贰佰伍拾叁万零肆拾陆元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862.42万股。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该《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2年6月15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977,851,830股增加至3,006,476,030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356,687,985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5.56%;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45.13%。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