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14,192,49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4.3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249,238.2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9,750,756.15 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35 号
《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 东莞定期存款 南昌定期存款
账户 账户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26,251,805.01 23,008,928.00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2)专户利息收入 313,236.10 199,086.04
(3)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160,000,000.00
(4)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190,000,000.00
(5)上期理财收益转入 1,160,000.00
(6)本期理财收益转入 1,065,416.67
(7)应付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入 14,000,738.00 26,019,805.00
(8)银行划转
小计 352,538,652.77 14,199,824.04 26,019,805.0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2,073,001.44
(2)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0.00
(3)专户手续费支出 22,999.94
(4)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20,000,000.00
(5)应付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出 40,020,543.00 23,208,014.04
(6)销户转出
(7)银行划转
小计 362,116,544.38 23,208,014.04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6,673,913.40 14,000,738.00 26,019,805.00
2、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支出明细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支出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 占募集资金计
项目 投资总额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3 年 1-6 月) 资金 划投入金额的
比重(%)
年产 6000 万支聚合物锂电池
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330,000,000.00 317,334,116.00 14,177,735.95 331,511,851.95 100.46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00.00 170,083,413.88 170,083,413.88 100.05
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项目 200,000,000.00 27,798,505.00 27,915,807.00 55,714,312.00 27.86
合计 700,000,000.00 515,216,034.88 42,093,542.95 557,309,577.83 79.6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 年 7 月 26 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
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电池、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 年 12 月 5 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
南昌电池、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世纪证券承接。2023 年 7 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23 年 7 月 19 日、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世纪证券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世纪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世纪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393335 15,303,695.8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 39053001040007712(注 1) 0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2010026329200438741 65,764.60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2010026314200007214(注 2) 0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2010026314200007338(注 2) 14,000,738.00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昌市新建支行 202255129294 1,304,453.00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昌市新建支行 193255357245 26,019,805.00
合计 56,694,456.40
注 1:银行账号“39053001040007712”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开户,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销户。
注 2:银行账号“2010026314200007214”和“2010026314200007338”为募集资金定期
存款账户,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东莞电池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定期
存款账户开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