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9 日,2013 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
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持有中
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
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座 10 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 2022 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是在与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所合作的基础上设立,是立信中联发展最迅速的分支机构,成立于 2014 年2 月 11 日,持有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4091901938E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 317 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 6 楼 606 室。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 2022 年末,合伙人 47 人:注册会计师 2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5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425.9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5,697.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2,016.77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3,440.00 万元,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2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涉及人员 20 人,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6、执业资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 12010023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 08181001 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陈小红
陈小红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于 200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陈春波
陈春波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浙江分所部门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于 200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除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2022 年公司财务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公司董事会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 年度审计费用。立信中联的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公司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等因素决定的。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该所出具的《维科技术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与《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皆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