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2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
鉴于 2023 年 2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制度规则,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和义路 99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和义路 99 号(一照多址)
号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
……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
定的其他事项。 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