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60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14,192,495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4.3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0,249,238.20 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9,750,756.15 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35 号《验资报告》。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 东莞定期存款账户 南昌保证金账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76,540,947.48 53,078,654.80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2)专户利息收入 1,305,691.41 943,294.83
(3)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110,000,000.00
(4)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100,000,000.00
(5)上期理财收益转入 1,625,416.67
(6)本期理财收益转入 4,895,242.43
(7)应付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入 111,636,427.80 74,685,701.00 6,837,000.00
(8)银行划转
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 东莞定期存款账户 南昌保证金账户
小 计 329,462,778.31 75,628,995.83 6,837,000.0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30,960,351.12
(2)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41,711,330.88
资金
(3)专户手续费支出 45,171.98
(4)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30,000,000.00
(5)应付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出 177,035,066.80 105,698,722.63 6,837,000.00
(6)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
(7)银行划转
小 计 379,751,920.78 105,698,722.63 6,837,000.00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26,251,805.01 23,008,928.00
2、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金计
项 目 总额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度)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划投入金额的
日止) 比重(%)
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 330,000,000.00 207,062,300.00 110,271,816.00 317,334,116.00 96.16
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00.00 170,083,413.88 170,083,413.88 100.05
年产 2GWh 钠离子电池 200,000,000.00 27,798,505.00 27,798,505.00 13.90
合 计 700,000,000.00 377,145,713.88 138,070,321.00 515,216,034.88 73.60
注:本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应付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出-应付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 年 7 月 26 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中天
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海曙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电池、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
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 年 12 月 5 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南昌
电池、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393335 10,019,864.84
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 39053001040007712(注 1)
3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2010026329200438741 14,028,744.54
4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2010026314200007214(注2)
5 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2010026314200007338(注2) 23,008,928.00
6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昌市新建支行 202255129294(注 3) 2,203,195.63
7 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昌市新建支行 193255357245(注 4)
合 计 49,260,733.01
注 1:银行账号“39053001040007712”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开户,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销户。
注 2:银行账号“2010026314200007214”和“2010026314200007338”为募集资金
定期存款账户,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东莞电池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
定期存款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注 3:银行账号“202255129294”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开户,为南昌电池钠离子电
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 4:银行账号“193255357245”为保证金账户,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南昌电池拟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
部分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等款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807.03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止,本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
18,731.36 万元,其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但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