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公司章程》原因
(1)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调整、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和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合计7,421,055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根据《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方式,办理公司重组交易对手方业绩承诺补偿工作对应的股份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公司章程变更等全部事宜。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2)2020年7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马文琴等10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该1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手续及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的变更。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上述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420,920,087股变更为411,603,032股,注册资本由420,920,087元变更为411,603,032元。
(3)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纺织业务已剥离,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减少纺织业务相关内容,增加蓄电池租赁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92.0087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60.3032万元。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锂离子电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锂离子电
池、电池材料及配件、新能源汽车的电机 池、电池材料及配件、新能源汽车的电机
及整车控制系统、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 及整车控制系统、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
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 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
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 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
能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制造限分支 能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制造限分支
机构经营);对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投 机构经营);对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投
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 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
服务、咨询服务以及售后服务;锂电池相 服务、咨询服务以及售后服务;锂电池相
关设备仪器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 关设备仪器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
第十三 务;机电设备、工装治具的研发、制造、 务;机电设备、工装治具的研发、制造、
销售及售后服务。家纺织品、针织品、装 销售及售后服务;蓄电池租赁。自营和代
条 饰布的制造、加工(制造、加工限分支机 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
构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 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屋租
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投资咨询
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 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技术咨询、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以及其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他法律法规不禁止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金融业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不禁止的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
工商核定为准)。
第十九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092.0087 万股,公司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160.3032 万股,公司
条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2092.0087 万股。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1160.3032 万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修 改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2021 年 4 月 )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