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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52 沪市 维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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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52:维科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14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0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8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收购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维科控股”)及何承命先生签署的《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关于<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在收购报告书披露,将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于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维科技术股票合计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881万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7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6%。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主体已完成增持计划。

    2019年2月13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同时何承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维科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48,085股,何承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50,002股,合计持有维科技术132,198,087股,占维科技术当时总股本的30.00%。(2018年2月公司总股本为440,660,747股,后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注销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导致总股本数发生变动,现公司总股本为440,931,640股)。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12个月内,维科控股与何承命先生分别增持本公司股份33,100股和2,150,002股。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
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维科技术(600152)A股股票。

    3、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拟合计增持维科技术股票合计不低于200万股且不超过881万股。。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5、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12日起,于未来12个月内。

    7、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收购报告书》,《关于<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2018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12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766,9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1.76%。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先生在此期间未增持。截止本公告日,维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31,011,281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29.71%,何承命先持有公司股份2,150,002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49%。维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何承命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33,161,283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30.20%。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完成。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