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8-003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在4700万元至-3710
万元范围内。
2、2017年度公司因处置资产、取得投资收益及收到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
益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带来收益约为9600万元。
3、公司存在涉及诉讼的应收货款8409.99万元。
4、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在-4900
万元至-13310万元范围内。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 1月 1 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约在4700万元至-3710万元范围内。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在-4900万元至
-13310万元范围内。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0.13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16.77万元
(二)每股收益:-0.2194元
三、 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公司业绩变动组成因素主要为: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17 年度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新增电池能源业务,其中宁波维科
电池有限公司2017年度预计产生净利润约5997万元。但因该子公司存在涉及诉
讼的应收货款8409.99万元(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公
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2),如上述应收货款最终无法收回,
最大程度可能导致该子公司亏损2413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7年4月公司取得8,232,310股广东鸿图股份,本次交易预计为公司合并报表带来约7000万元的收益;2017年4月通过竞价拍卖的方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淮安安鑫家纺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该事项预计为公司合并报表带来约1150万元的收益;2017年度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等事项预计为公司合并报表带来约1450万元的收益。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因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新增宁波维科电
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因处置资产减少淮安安鑫家纺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公司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存在涉及诉讼的应收货款8409.99万元,
该事项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的准确性有不确定影响。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的影响,公司现已采取包括资产保全、债权担保等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力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已就上述不确定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如上述应收货款最终无法收回,公司将对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该情况下最大程度将导致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710万元。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