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经营层已向本人提交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和金额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其中《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和金额的议案》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仔细审阅后,基于独立董事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定。
2、《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和金额的议案》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要求公司加强对市场的科学分析和预判,进一步强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提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春光、郭斌、万夕干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