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船舶”)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号)核准,公司通过向11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440,414股,发行价为每股15.44元。截至2020年7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6,6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3,866.80万元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382,813.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10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89.28万元(含承销费用3,866.80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0,153.50万元,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费用金额189,935.78万元(含承销费用3,866.8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99,368.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86,590.7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2,777.4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462.5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0,616.01万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费用金额189,935.78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0,616.01万元,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费用金额189,935.7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3,862.4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66,128.2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17,734.2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本公司于2020年8月4日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与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人民广场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2022年与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 存储余额
单位 类别
中国船舶工 招商银行股份 活期
业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上海 120906395510806 账户 123,914,274.51
公司 分行营业部
江 南 造 船 兴业银行股份 216290100100219037 活期 177,931,925.64
(集团)有 有限公司上海 账户
限责任公司 人民广场支行 216290100100219152 活期 253,630,410.47
账户
82180078801000001175 活期 471,946,800.19
上海浦东发展 账户
广船国际有 银行股份有限 82180078801800001176 活期 453,085,201.39
限公司 公司广州分行 账户
82180078801600001177 活期 358,115,745.91
账户
合计 - - - 1,838,624,358.11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17,734.2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用于投资公司下属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和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项目建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费用金额189,935.78万元,向江南造船及广船国际拨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196,680.00万元,江南造船和广船国际实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0,616.01万元。截
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拨付至下属子公司尚未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募集资金171,471.01万元(含下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5,407.02万元),具体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向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拨付135,529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1)广船国际中小型豪华客滚船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49,985.00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985.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广船国际实际投入项目金额36,314.07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4,631.9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计划的9.27%,广船国际实际投入项目金额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差异31,682.14万元,系广船国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需履行多方增资程序,故募集资金拨付至广船国际较计划有所延后,为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广船国际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项目所致。
(2)广船国际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48,056.00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056.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广船国际实际投入项目金额23,097.08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4,264.8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计划的8.87%,广船国际实际投入项目金额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差异18,832.28万元,系募集资金拨付至广船国际较计划有所延后,为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广船国际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项目所致。
(3)广船国际绿色发展建设项目总投资37,488.00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488.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广船国际实际投入项目金额20,209.22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2,874.3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计划的7.67%,广船国际实际投入项目金额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差异17,334.87万元,系募集资金拨付至广船国际较计划有所延后,为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广船国际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项目所致。
2、向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付募集资金61,151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1)数字造船创新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额39,760.50万元,承诺投入
障项目,详见下文“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高端超大型集装箱船舶技术提升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21,390.50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390.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江南造船实际投入项目金额24,376.29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4,330.5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计划的20.25%,江南造船实际投入项目金额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差异20,045.76万元,系江南造船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所致。
(3)大型LNG船建造能力条件保障项目总投资额48,441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760.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江南造船以募集资金投入大型LNG船建造能力条件保障项目金额14,514.4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计划的36.5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结合江南造船原募投项目数字化造船创新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募集资金未使用等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考虑船舶行业及江南造船自身发展情况和原项目、大型LNG 船 建造能力条件保障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市场环境基础上,将江南造船原项目募集资金39,760.50万元全部变更投入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48,441万元,由江南造船实施。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二)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