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2024-00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70,000万元至320,000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52,813万元至302,813万元之间,同比增加1470.95%至1761.87%。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50,000万元至0元之间,上年同期为-274,842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 270,000 万元至 320,000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252,813 万元至 302,813 万元之间,同比增加 1470.95%至 1761.87%。
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50,000 万元至 0 元之间,上年同期为-274,842 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8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4,842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 元。
(三)追溯调整比较期报表数据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事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准则解释
第 16 号进行相应追溯调整。
2023 年 3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完成收购中山广船
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山广船”)51%股权,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收购中山广船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51%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3-002 号),中山广船自 2023 年 3 月
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该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指标。
上述追溯调整金额较小,调整后,公司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24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4,822 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子公司处置海工平台产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及收到政府补助等事项,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32 亿元左右,上年同期为 29.21 亿元;同时,2023 年全球新造船市场整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随着前期低价船订单的逐渐出清,公司手持订单结构不断改善;围绕全年生产任务指标,公司加强生产管控,提高生产效率,营业收入
同比增幅较大,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及在上年同期公司业绩指标较低的情况下,公司本期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