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 2022-01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2022 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
展资金管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
委托理财金额:总金额不超过 90 亿元人民币(总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委托理财期限:自资金划入中船财务公司账户后三年内;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产生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本部”)及所属企业经与中船财务沟通,2022 年度拟委托中船财务开展资金管理业务。总金额不超
过 90 亿元人民币(总理财额度);资金投向主要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 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 金及存款等品种。开展上述资金管理业务的范围包括中国船舶本部、全资子 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上海外高桥 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船澄西”)和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 际”)、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沪东重机”)、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镇柴”)和沪东重机 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三井”)。
根据有关规定,中船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委托其开展资金管理 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 预计年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率 (万元)
中船 银行理财 受托资产管 不低于同期同
财务 产品等 理合同 不超过900,000 类委托理财产 3700-18500
品平均利率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如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有) 关联交易
不超过 浮动收益 无结构化 同期同类委托理 无 是
三年 型 财产品平均利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自有闲置资金, 委托中船财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额度及投资期 限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拟购买前述理财产品,是充分考虑了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产品的风险,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关联方(委托理财受托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7月8日
法定代表人:徐舍
注册资本:30.00亿元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从事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和人民币外汇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业务币种仅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币;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二)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34,620 21,252,999
资产净额 744,694 1,871,495
营业收入 110,170 231,922
净利润 59,805 162,106
(三)关联关系
中船财务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中船财务于 1997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由中国船舶集
团和部分成员单位出资组建,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船财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建立了包含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信贷评审委员会、防范金融风险委员会。中船财务作为中国船舶行业的金融窗口,以中国船舶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特点及优势,以新的经营机制和稳健运作,为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在当前行业形势及经济环境下,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授权额度:授权中国船舶本部、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江南造船、广船国际、沪东重机、中船镇柴和中船三井可以委托中船财务进行资金管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 90 亿元人民币(总理财额度),其中:中国船舶本部不
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外高桥造船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中船澄西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江南造船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广船国际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
币,沪东重机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中船镇柴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中船三井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本项授权,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就该事宜作出新的授权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2、投资品种: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3、管理期限:自资金划入中船财务公司账户后三年内。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5、预期收益:预期收益率不低于同期同类委托理财产品平均利率。
6、收费原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明确约定:预期收益率应不低于同期同类委托理财产品平均利率;协议终止时,受托资产的实际收益率低于或等于预期收益率的,中船财务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协议终止时,受托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超过预期收益率的,超过预期收益部分,可以部分作为中船财务的投资管理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资金管理业务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投资品种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的影响,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和投资收益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经审计) 2021/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250,953 16,040,225
负债总额 9,968,368 10,729,807
归属于上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577,683 4,604,073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359 202,443
截止 2021 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28.64 亿元,本次委托
理财事项的累计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 17.02%,截止目前已支付未到期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3.97%。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中船财务开展的资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开展的资金管理业务,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开展资金管理业务。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