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 2021-03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
委”)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
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导致中国船舶集团间接
控制公司 50.42%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
约的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船工业集团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国船舶集团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船工业集团的通知,根据国务院
国资委《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100 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船工业集团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工业集团
中船重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73)。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船舶集团出具的《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考虑到本次联合重组已完成有关国家、地区反垄断审查程序,中国船舶集团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船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本次收购前,中国船舶集团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中船工业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 2,254,882,3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通过中船工业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2,254,882,3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2%),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船工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