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1-016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2021年度委托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总金额不超过88亿元人民币(累计最高金额);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委托理财期限:自资金划入中船财务公司账户后三年内;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产生的类别相
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本部”)及所属企 业经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沟通,2021 年度 拟委托中船财务开展资金管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 88 亿元人民币(累计 最高金额);资金投向主要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 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 品种。开展上述资金管理业务的范围包括中国船舶本部、全资子公司江 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上海外高桥造船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船澄西”)和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 际”,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63.77%的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和沪东重机的控股子公司上 海中船三井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三井”)。
根据有关规定,中船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委托其开展资金 管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万元)
中船 银行理财 受托资产 不低于其他全国性
财务 产品等 管理合同 不超过880,000 银行同期同类委托 3600-18000
理财产品利率
产品 收益类型 结构化 参考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如有) 是否构成
期限 安排 关联交易
不超过 浮动 其他全国性银行
三年 收益型 无结构化 同期同类委托理 无 是
财产品利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自有闲置资
金,委托中船财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额度及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中国船舶本部及所属企业本次拟购买前述理财产品,是充分考虑了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产品的风险,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关联方(委托理财受托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7 年 7 月 08 日
法定代表人:徐舍
注册资本:30.00 亿元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保险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上凭许可证经营),自身结售汇业务和中船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二)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75,021 8,434,620
资产净额 736,106 744,694
营业收入 108,139 110,170
净利润 103,298 59,805
(三)关联关系
中船财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中船财务于 1997 年 7 月 8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由中船集团
和部分成员单位出资组建,是隶属于中船集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船财务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建立了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船财务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信贷评审委员会、防范金融风险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中船财务作为中国船舶行业的金融窗口,以中船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特点及优势,以新的经营机制和稳健运作,为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在当前行业形势及经济环境下,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授权额度:授权中国船舶本部、江南造船、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广船国际、沪东重机、中船动力和中船三井可以委托中船财务进行资金管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 88 亿元人民币(累计最高金额),其中:
中国船舶本部金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外高桥造船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中船澄西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江南造船金额不超过 25亿元人民币,广船国际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沪东重机金额不超过7 亿元人民币,中船动力金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中船三井金额不超过1 亿元人民币;本项授权,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就该事宜作出新的授权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2、投资品种: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3、管理期限:自资金划入中船财务公司账户后三年内。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5、预期收益:预期收益率不低于其他全国性银行同期同类委托理财产品利率。
6、收费原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明确约定:预期收益率应不低于其他全国性银行同期同类委托理财产品利率;协议终止时,受托资产的实际收益率低于或等于预期收益率的,中船财务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协议终止时,受托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超过预期收益率的,超过预期收益可以部分作为中船财务的投资管理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利用一定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委托中船财务择机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资金管理业务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投资品种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的影响,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针对投资风
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和投资收益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35,138 15,250,953
负债总额 2,328,391 9,968,367
归属于上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41,565 4,577,683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87 97,359
截止 2020 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12.61 亿元,本次
委托理财事项的累计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8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 17.17%,截止目前已支付未到期的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7.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货币
资金总额的 1.50%。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中船财务开展的资金
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开展
的资金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