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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50 沪市 中国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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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50:中国船舶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公告日期:2019-08-1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或“上市公司”)拟分别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投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瑞通”)、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构调整基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财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北京东富天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富天恒”)、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资产”)、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基金”)、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国新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新建信基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投资”)、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富国创”)、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发基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其中,向中船集团、中船投资、工银投资、交银投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基金、农银投资、国新建信基金、中银投资、东富国创、国发基金发行股份购买上述 11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100%股权;向中船集团、华融瑞通、新华保险、结构调整基金、太保财险、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工银投资、东富天恒发行
股份购买上述 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36.2717%股权和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21.4598%股权;向华融瑞通、中原资产、新华保险、结构调整基金、太保财险、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工银投资、东富天恒发行股份购买上述 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23.5786%股权和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埔文冲”)30.9836%股权;向中船防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船国际 27.4214%股权。同时,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不存在《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