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临2019-2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重组前,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造船”)拟引入特定投资者对江南造船现金增资,以降低资产负债率;增资完成后,特定投资者成为江南造船的少数股权股东(以下简称“江南造船增资”)。同时,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国船舶”)拟以其持有的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持有的江南造船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以下简称“中国船舶资产置换”);中国船舶资产置换完成后,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拟以其持有的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部分股权及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埔文冲”)部分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中船集团持有的中船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100%股权、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研究院”)51%股权、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三井”)15%股权及沪东重机100%股权进行置换(以下简称“中船防务资产置换”)。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包括中船集团、中船防务、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瑞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华保险”)、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构调整基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财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北京东富天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富天恒”)、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资产”)及特定投资者。
上述江南造船增资、中国船舶资产置换及中船防务资产置换完成后,中国船舶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中船集团、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购买江南造船增资及中国船舶资产置换完成后其合计持有的江南造船部分股权。
2、拟向中船集团、华融瑞通、新华保险、结构调整基金、太保财险、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工银投资、东富天恒发行股份购买上述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外高桥造船36.27%股权和中船澄西21.46%股权。
3、拟向华融瑞通、中原资产、新华保险、结构调整基金、太保财险、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工银投资、东富天恒发行股份购买上述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船国际23.58%股权和黄埔文冲30.98%股权。
4、拟向中船集团、中船防务发行股份购买中船防务资产置换完成后其合计持有的合计广船国际76.42%股权和黄埔文冲69.02%股权。
同时,中国船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上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019年4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预(议)案,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重组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