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8-3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国务院原则上批复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合并等内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报道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集团进行了专项函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道主要内容
报道称:国务院已原则上批复中船集团与中船重工合并,不过,因诸多细节有待相关部委及监管部门敲定,此次合并还可能有变动。
二、澄清说明
经函询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集团,得到回复如下:
“你公司《关于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的报告》收悉,现复函如下:本公司确认,关于来函所询问合并事项,本公司目前未得到来自任何政府部门的通知,本公司就此事项也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请你公司按监管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系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