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股票代码:600150 公告编号:临2018-3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27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7年10月1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满1个月,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 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37)。停牌期满2个月,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11月25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53),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年11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满3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预案》,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A股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为自2017年12月27日起不超2个月。该议案已经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7年12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满4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了相关《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8年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预(议)案,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8年3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船舶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对本次《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
3月 21日,公司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于 2018年 3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3月21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取得国资有权部门的备案和批准、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审议、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重组能否获得上述备案、批准及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