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股票代码:600150 公告编号:临2018-2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27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7年10月1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满1个月,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 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37)。停牌期满2个月,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11月25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53),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年11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满3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预案》,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A股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为自2017年12月27日起不超2个月。该议案已经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7年12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满4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了相关《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8年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预(议)案,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有关上市公司信息均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