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证券代码:600150 编号:临2018-1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27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7年10月1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满1个月,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满 2 个月,公司于 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11月25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满3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预案》,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A股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为自2017年12月27日起不超过2个月。该议案已经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7年12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满4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了相关《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根据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本次资产重组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截至目前,相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意见尚未取得,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故目前暂无法与交易对方签署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等。以相关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同意为前提,公司将尽快签署有关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预计公司将于2018年2月26日前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方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公司后续将积极加强与主管部门、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方案的确认及完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开展后续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