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ST 坊展 公告编号:临 2021-004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为
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2月。2009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苏分所负责人乔久华,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 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025692941。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45人,注册会计师92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23人。江苏分所共有合伙人26人、注册会计师18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8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68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其中江苏分所为15家),审计收费总额7,651.8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9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苏10民初125号】。2019年12月25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1003民初9692号,传唤2020年2月20日开庭,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4名从业人员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的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许剑辉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自2004年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218)、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49)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另一签字会计师李星辰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2015年起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218)、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149)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1年,自201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4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3年为上市公司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603090)、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002182)、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44)等提供年报
复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许剑辉、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辰、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均从事过证券业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定价。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0万元(含税),较上年增加23.08%,主要原因为公司2018年进入供暖行业,增加两个实体子公司,审计范围扩大。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