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24-013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春一
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9,947,757.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141,516,4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45,493.50元(含税)。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2.4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
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红利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