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21-072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691 号)。主要内容如下:
近日,我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公司重整投资人贵州恒瑞丰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 1550 万股。鉴于重整投资人股份转让承诺履行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一、前期,公司控股股东及重整投资人承诺,自上市公司复牌之日起,控股股东所持股份锁定三年,重整投资人锁定一年,到期后 6个月内,当股价低于 5 元/股时不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的方式转让前
述股份。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复牌。
你公司应向控股股东及所有重整投资人核实前述承诺履行情况,并披露股票复牌至今其持股变动情况,以及后续减持计划;如有减持股份情况的,同时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和减持原因,并说明相关股份减持行为是否违反前期承诺。
二、你公司重整投资人应当切实履行股份限售承诺,不得在承诺期限内违规转让所持公司股票。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督促重整投资人严格遵守股份限售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本函要求,并在 3 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