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李南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平绪先生、
监事叶南飚先生、监事朱冰女士、副总经理戴福乾先生、副总经理黄河
生先生(以下统称“本次增持主体”或“增持主体”),共 7 人计划自 2023
年 12 月 6 日起 3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800 万元(其中:李南京先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吴
敌先生、戴福乾先生每人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其余 4 人每人增
持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
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进展情况:李南京先生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5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0133%,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 272.7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增持主体自身资金安排和资本市场
相关情况,李南京先生实施增持未超过其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 50%,
其他增持主体均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
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
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
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
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南京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平绪先生、监事叶南飚先生、监事朱冰女士、副总经理戴福乾先生、副总经理黄河生先生,共7人。
2.本次增持主体计划自2023年12月6日起3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下限
李南京 董事兼总经理 1,000.00
吴敌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0.00
陈平绪 董事兼副总经理 100.00
叶南飚 监事 100.00
朱冰 监事 100.00
戴福乾 副总经理 200.00
黄河生 副总经理 100.00
合计 1,800.00
3.本次公告前6个月,本次增持主体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9日,李南京先生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33%,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272.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吴敌先生、陈平绪先生、叶南飚先生、朱冰女士、戴福乾先生、黄河生先生均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增持主体自身资金安排和资本市场相关情况,李南京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数量为91,279,390股、持股比例为3.4161%,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为91,636,090股、持股比例为3.4295%,李南京先生本次实施增持未超过其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吴敌先生、陈平绪先生、叶南飚先生、朱冰女士、戴福乾先生、黄河生先生本次均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